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25407-2010 轻小型移动式灌溉机组.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小型移动式灌溉机组的型式、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配套功率为≤11.03 kW
的轻小型移动式灌溉机组(以下简称灌溉机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 755—2008,IEC 60034-1:2004,IDT)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1971 旋转电机 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GB1971—2006,IEC 60034-8:2002,IDT)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 1—2003,ISO 2859- 1:1999,IDT)

GB/T 3214 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

GB/T 3216—2005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和2级(ISO 9906:1999,MOD)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0395.8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8部分:排灌泵和泵机组

GB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GB 10396—

2006,ISO 11684:1995,MOD)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5406 轻小型喷灌机

JB/T 5673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JB/T 6663 轻小型单级离心泵

JB/T 6664.1 自吸泵 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 6664.2 自吸泵 第2部分:技术条件

JB/T 8512 输水用涂塑软管

JB/T 8895 中小功率柴油机 通用技术条件

3 型式、型号

3.1 型式

3.1.1 按配套动力机类型分为:

a) 柴油机为动力的灌溉机组;

b) 电动机为动力的灌溉机组。

style="width:2.82665in" />GB/T 25407—2010

3.1.2 按灌溉机组的移动方式分为手抬式灌溉机组和手推车式灌溉机组。

3.2 型号

3.2.1 型号表示方法

style="width:10.39328in;height:3.34004in" />灌溉机组的型号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等表示,组成及意义如下:

YG□- □- □- □

动力机类型代号:C 表示柴油机,D 表示电动机(可不标注)

—动力机额(标)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

— — 出口直径,单位为毫米(mm)

进口直径,单位为毫米(mm)

移动式灌溉机组

3.2.2 标记示例

配套动力机标定功率为4.4 kW 的柴油机,进口直径为80 mm, 出口直径为65 mm
的轻小型移动

式灌溉机组,其标记为:YG 80-65-4.4-C。

配套动力机标定功率为4.0 kW 的电动机,进口直径为65 mm, 出口直径为50 mm
的轻小型移动

式灌溉机组,其标记为:YG 65-50-4.0。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灌溉机组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 灌溉机组在下列使用条件(或GB 5084
规定的水质)下应能连续正常运行:

a) 介质温度不超过40℃;

b) 介质的 pH 值为6.5~8.5;

c) 介质中非溶性固体颗粒的直径不大于1.2 mm。

4.1.3 灌溉机组应具有田间移动性。手抬式灌溉机组总质量应不大于60 kg;
手推车式灌溉机组车轮 新轮胎外直径应不小于300 mm, 断面宽度应不小于37
mm。

4.1.4
灌溉机组的机架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动力机和水泵等装置的连接牢固、可靠。

4.2 配套要求

4.2.1
配套的柴油机、电动机、涂塑软管、织物增强吸水软管、金属薄壁管及管件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

规定。

4.2.2 配套的水泵应优先选用符合JB/T 6663 、JB/T 6664.1 和 JB/T
6664.2 中规定的水泵或符合其

他有关标准的水泵。

4.2.3 灌溉机组配套动力机的功率备用系数为1.05~1.4。

4.3 燃油消耗率

以柴油机为动力的灌溉机组,在额定工况下运行的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相应柴油机标准规定值的

1.07倍。

4.4 灌溉机组效率

以电动机为动力的灌溉机组,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其机组效率1与净降值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配套功率≤3 kW 时,净降值≤0.04;

b) 配套功率>3 kW 时,净降值≤0.05。

1)机组效率为电动机效率保证值与水泵规定性能点效率的乘积。

GB/T 25407—2010

4.5 安全要求

4.5.1 灌溉机组的外露转动部件应有可靠有效的防护装置。

4.5.2 灌溉机组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10395.8 的规定。

4.5.3 灌溉机组的安全标志应符合 GB10396 的规定。

4.5.4 电动机为动力的灌溉机组

4.5.4.1
电动机绕组的绝缘电阻(绕组对机壳的冷态和热态绝缘电组)应符合 GB755
的规定。

4.5.4.2 应配有电动机过热或过电流保护装置。

4.5.4.3 应有可靠有效的接地装置或措施。

4.5.4.4 电动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应符合GB1971
的规定。

4.5.5
灌溉机组配套水泵在规定转速和1.2倍的规定流量下,轴功率应不超过配套动力机的额(标)定

功率。

4.6 配套水泵和柴油机性能

4.6.1 水泵性能

4.6.1.1
自吸泵规定扬程、流量、效率、必需汽蚀余量、自吸性能等指标应符合JB/T
6664.1 的规定。

4.6.1.2
轻小型单级离心泵规定扬程、流量、效率、必需汽蚀余量等性能指标应符合 JB/T
6663 的 规定。

4.6.1.3 其他水泵的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6.2 柴油机性能

柴油机性能要求应符合JB/T 8895 的规定。

4.7 管路系统密封性

灌溉机组的管路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各连接处应无滴漏、喷射等现象。

4.8 装配与外观要求

4.8.1
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后(外协件、外购件、标准件、配套的动力机、水泵、管及管件、喷头等应
有质量合格证或有效的质量保证文件)方可进行装配。

4.8.2 装配好的整机,旋转部位应转动平稳灵活,不应有碰擦、卡滞等现象。

4.8.3 外露的机械加工表面应采取防锈措施。

4.8.4 各紧固件不应有松动现象。

4.8.5 灌溉机组外表面应无污损、碰伤、锈蚀等现象。

4.8.6 灌溉机组的涂漆应符合JB/T 5673 的规定。

4.8.7
灌溉机组应有明显的红色旋转方向标志,并应保证标志在使用期内不易磨灭。

4.9 可靠性

4.9.1 灌溉机组故障按其原因和影响机组正常工作的程度分为四类:

a) 致命故障:危及并造成人身伤亡或机组报废的故障;

b)
严重故障:主要零部件严重损坏,不能用更换易损件和附带工具在较短时间内排除的故障;

c)
一般故障:产品功能下降,可用更换易损件和附带工具在较短时间内排除的故障;

d) 轻微故障:不影响产品功能和使用要求,且无需拆机而轻易排除的故障。

4.9.2
灌溉机组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额定工况下,首次故障前的平均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00
h (对轻 微故障和一般故障不计)。

4.9.3
可靠性试验时,除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易损件外,不允许更换
其他零部件。

GB/T 25407—2010

5 试验方法

5.1 水泵的流量、扬程、效率和汽蚀余量等按GB/T 3214 和GB/T 3216—2005
中2级的规定进行。

5.2 电机的性能按GB/T 1032 的规定进行。

5.3 涂塑软管性能按JB/T 8512
的规定进行,其他形式的管道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

5.4
灌溉机组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检查管路系统各连接部位的密封性,时间不少于5
min。

5.5 柴油机性能按JB/T 8895 的规定进行。

5.6 灌溉机组的燃油消耗率、管灌机效率按GB/T 25406 的规定进行。

5.7 安全要求和安全标志按GB10395.8 和 GB10396 的规定进行。

5.8 可靠性试验按有关可靠性试验评定方法标准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批量生产的灌溉机组应经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方可出厂。

6.1.2 检验项目:

a) 装配与外观;

b) 管路系统密封性;

c) 田间移动性;

d) 燃油消耗率;

e) 灌溉机组效率;

f) 配套水泵性能;

g) 安全要求和安全标志检查。

注1:d)中出厂检验可只测燃油消耗量,但应保证燃油消耗率不超过4.3的规定值。

注2:e)中出厂检验可只测输入电功率,但应保证灌溉机组效率不低于4.4的规定值。

注3:a)、c)、g)全数检查,b)、d)、e)、f)抽检。

6.1.3 抽样和判断处置规则应符合 GB/T 2828.1
的规定。推荐采用正常检验 一 次抽样方案,检查批
为产品月(或日)产量或一次订货批量(台),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
为4.0;也 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2 型式检验

6.2.1 凡遇下列情况之 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批量生产的产品,周期性的检验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e) 出厂检查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 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

6.2.3 型式检验的抽样检查和判断处置规则应符合 GB/T 2828.1
的规定。推荐采用正常检验 一 次抽
样方案,检查批量应满足样本大小至少为2台,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
S-1,接收质量限 (AQL)为6.5。

GB/T 25407—2010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志

7.1.1.1
出厂的灌溉机组均应有产品标牌。标牌材料、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

7.1.1.2
标牌应固定在灌溉机组的明显部位,应至少标明如下内容:

a) 制造厂名称;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c) 额定流量,m³/h;

d) 额定压力,MPa;

e) 规定转速,r/min;

f) 额(标)定功率,kW;

g) 出厂编号;

h) 生产日期;

i) 质量(净重),kg;

j) 执行标准编号。

7.1.1.3
每台灌溉机组的配套柴油机、电动机、管及管件、水泵等应有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标牌或

标志。

7.1.1.4
应在配套水泵的明显部位标明红色旋转方向标志。

7.1.2 包装标志

包装箱外壁的文字和标志应清晰、完整,主要内容如下:

a) 制造厂名称;

b) 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

c)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d) 质量(净重及连同包装的毛重),kg;

e) 包装箱的适当部位应有必要的符合GB/T 191规定的标志。

7.2 包装和运输

7.2.1 灌溉机组的包装应按GB/T13384
的规定,特殊包装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应能保证在正

常的运输条件下不致因包装不善而损坏。

7.2.2 包装前,产品外露的机械加工表面应有防锈措施。

7.2.3 包装箱内应有下列随机附件、文件,文件应封存在防水的袋内:

a) 装箱单;

b) 产品合格证;

c) 使用说明书;

d) 随机所供给的备、附件及专用拆装工具。

7.2.4 运输方式及要求可根据需要或按合同确定。

7.2.5 应采取措施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致因振动和碰撞等造成损坏。

7.3 贮存

7.3.1
经检验合格的机组应放于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临时露天存放时应采取防雨、防潮等措施。

7.3.2 凡存放12个月以上者,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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